证券代码:002040证券简称:公告编号:2011-021
关于签订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》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《关于开展“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
规则落实”专项活动的通知》以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
市公司特别规定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》
等有关规定,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对内部控制
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,自查发现公司未在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
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《委托代办股份转
让协议》。
为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,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
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情况及整改计划的议案》,
并于2011年10月26日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
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》。
截至目前,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整
改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,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。
特此公告
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